上海窜改住房公积金个东谈主住房贷款策略
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解决委员会审议通过,现就窜改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东谈主住房贷款策略关系事项见知如下:
1.关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窜改为25%;
2.关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,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(上海)解放商业磨砺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、青浦、松江、奉贤、宝山、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窜改为20%。
本见知自2024年10月18日起现实。2024年10月18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策略抓行,2024年10月18日(含)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见知抓行。